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第十八条 社团成员以齐齐哈尔职业学院各专业的同学为主,面向全院招收会员,欢迎自愿参加,会员享有基本权利、承担基本任务。
第十九条 申请成为会员的基本条件:
1、 愿意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
2、 拥护本社团的章程
3、 有自愿加入社团的意愿
第二十条 会员加入社团的程序:
1、 提出申请,招新当场或者平时联系社团。
2、 工作人员登记档案。
第二十一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:
1、 对社团工作享有参与权。
2、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3、 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、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。
4、 享有参加社团组织的各种面向会员的活动的权利。
7、 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享受优惠的权利。
8、 其他应予享受的权利。
第二十二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:
1、自觉遵守社团章程,执行社团管理机构审批的决议。
2、 服从社团组织领导,维护社团权益和声誉。
3、 积极参加社团发起的各项活动。
4、 凡以社团名义会餐一律实行AA制原则。
5、其他应屡行的义务。
第二十三条 会员的奖惩制度:
1、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的、帮助社团宣传作用的给予奖励。
2、对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、有意扰乱社团正常工作组织、损害社团名誉的给予惩罚。
3、具体奖惩项目视具体情况有社团管理层决定,重要情况还要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。
第二十四条 会员内部成员选举(或者自愿申请)成为社团会员监督委员会成员,负责监督社团管理层和进行会员信息交流联系。
第四章 社团活动内容
第二十五条 社团活动:
1、社团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,到社团部登记。社团本学期常规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,由社团部核准并备案。
2、注册社团需每学期向团委上交一份本学期活动小结,小结内容包括组织者的姓名,参与者人数,活动内容,场地,活动反应,以及经费结算等情况。
4、定期组织放映成功学影片和讲座,邀请社会各界成功人士来学校讲学。
5、组织开展其他相关活动。
第二十七条 本社团将创办一个自己的网页,以便各项工作的需要。
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制度
第二十八条 部门负责制:社团各项事务按各职能部门分工,管理机构制定决策,常务办公室协调各部工作并解决突发事件。
第二十九条 档案制度: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档案管理,对社团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记录、整理、存档。
第三十条 财务制度:学生社团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结理,社团部指定专人监督,主要由社团部部长和副部长领导,各社和副社长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。对各笔经费的来源、管理、用途进行详细的记录,保存一年
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开展的各种活动需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。事前要递交详细的计划书并申报,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;事后要进行总结、备案。
第六章 变更、终止
第三十二条 社团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何一处变更,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一周内,向社团部提出申请,经社团部批准后方可进行重新登记:
(1)社团名称发生变化;
(2)社长或负责人员发生变化;
(3)社团常规活动内容发生变化;
(4)社团章程发生变化;
第七章 附则
第三十三条 社团成立后,望其能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,服从领导,积极开展活动,丰富我院广大师生的课余生活。
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社团管理机构享有最终解释权,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。
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社团成立之日起生效